新能源汽车开发补贴_新能源汽车开发补贴政策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新能源汽车开发补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新能源有补贴吗
2.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
3.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
4.吉林省汽车补贴政策2023年
新能源有补贴吗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概念,我们是需要知道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有标准要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也就是说,国家是支持只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为了鼓励大家使用新能源起初,政府会给一定的政策补贴。
新能源汽车怎么补贴: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
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
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
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
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新能源车的补贴有以下内容:
1. 一点六升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 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 电动车补贴60000元。
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二、明确政策终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引导,确保质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行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有效承接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推动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优胜劣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在北京大兴区等多区发放大额汽车消费券的同时,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延续执行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根据《方案》,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经申请通过旧车和新车信息审核,且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方案》具体补贴方式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无独有偶,为提振市场信心,3月21日,西安市也出台了《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根据《方案》,除了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延续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外,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除了对购买环节“真金白银”的补贴外,西安市还通过优化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流程、支持新能源汽车便利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允许新能源汽车借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实施停车优惠等使用环节的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利新能源汽车补能,西安市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此外,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西安还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而组织新能源汽车入机关、进企业以及下乡等活动,每场将获得10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刺激汽车消费,自3月以来全行业掀起降价浪潮,以此吸引消费者购车热情;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河南、上海、浙江、黑龙江、吉林、山西、云南、海南、贵州、天津等多地均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未来新能源车对于整体车市的拉动作用会日益凸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对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支持政策也将逐渐由购车层面转向使用层面,比如在停车费和道路通行费减免、保险购置、优化充电设施分布等方面,研究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具体便利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已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新能源车大概率会率先实现正增长,对汽车市场回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不过,今年以来,国内车市疲软,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放缓。乘联会数据显示,3月1-12日,全国新能源车市场零售13.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9%,较上月同期增长15%。今年以来累计零售90.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21%。
吉林省汽车补贴政策2023年
2022年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到的补贴如下: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0.91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新能源汽车单价需低于30万元才可享受补贴。
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
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有补贴。
2023年吉林省汽车补贴政策有: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智能汽车研发补贴、汽车出口退税政策、汽车二手交易补贴、汽车零部件研发补贴。1、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府将继续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提供一定的购置补贴,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2、智能汽车研发补贴:政府将鼓励汽车制造企业加大智能汽车的研发力度,提高智能汽车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研发补贴。
3、汽车出口退税政策:政府将继续支持汽车出口,为出口汽车的企业提供退税政策,降低出口汽车的成本,提高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4、汽车二手交易补贴:政府将鼓励汽车二手交易市场的发展,为二手汽车交易的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交易补贴,促进汽车二手交易市场的繁荣。
5、汽车零部件研发补贴:政府将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汽车零部件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研发补贴。
好了,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开发补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新能源汽车开发补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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