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它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1.政府补贴买车是怎么补的

2.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3.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4.四部委联合发布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20%

5.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有购车补贴么

6.2019年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四川省电动车补贴详细政策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政府补贴买车是怎么补的

       第一层:国家补贴政策: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3年9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在2013年-2015年,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补贴。

       首先,补助范围是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辆是符合要求(要求是什么?第三页详解)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次,国家明确了给予的新能源补贴不是给车企、经销商的,而是直接补贴给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时,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补助标准是逐年递减的。这主要是考虑到了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按照 2014年2月国家发布的通知,2014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第二层:地方政府补贴:

       国家牵头推广新能源车,地方政府自然需要落地执行。更何况在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点出了希望能立即?响应号召?的示范地区,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

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新能源汽车产业再迎政策利好

       近日,工信部组织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分领域、分区域分车型电动化的目标、方式及政策措施。这是在前期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方面再次进行具体部署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国家再次推动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释放积极政策信号,将有力提振汽车业的信心。同时,继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既算好“经济账”’,又算好“环保账”,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政策持续加码

       3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广泛听取了行业机构、企业代表对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的意见建议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除了包括相关行业部门外,还有北汽集团、比亚迪汽车、宁德时代等企业代表。会议认为,公共领域用车使用频率高,燃油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在全部机动车中占比较大,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率先实现电动化不仅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可以同步促进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和推广应用模式创新,对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起到较强的带动作用。会议指出,下一步,工信部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开展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近日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快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进程,对地方政府后续政策的跟进形成强有力的推动。相关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政策,积极推动新能源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和使用。例如,北京市、南京市、莆田市、雄安新区等地都出台政策,在物流、货运、公共交通等领域实现用车新能源化。

       2、已有成功实践

       近些年来,在政策等的支持下,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进程不断加快不少城市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取得实效。以太原市为例,全市近万辆出租车已于2016年底全部更换成电动汽车,太原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纯电动出租车的城市。2015年,太原市政府与比亚迪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提出将太原市现有出租车更换为电动出租车,作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项目,迈出太原市新能源建设的第一步。2016年2月,第一批出租车更换工作正式启动,至当年9月,太原市8292辆出租车全部更换为电动车。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出租车的全面置换,电动车在太原打开了新市场,电动汽车租赁、电动公交车等陆续在太原市涌现出来。目前,太原市正逐步将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车,按照计划,这项工作或将在今年完成。这也意味着太原将成为出租车和公交车全部是纯电动车的城市曾在太原市多次乘坐过电动出租车,车内空间较传统出租车更为开阔乘坐体验舒适。实际上,出租车全部电动化的“太原案例"背后,是一系列积极的推广措施和完善的硬件配套做保障。据悉,在太原市政府出台的出租车更换补贴政策中,市场价为30.98万元的纯电动出租车经各级补贴后,只需支付8.9万元,解除了出租车经营户的费用顾虑。此外,太原市建设了覆盖全市的充电网络、手机APP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车辆日常充电需求。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的中环桥下、车站等场所的数千个充电桩,为电动出租车甚至私人电动汽车的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配套支撑。新能源汽车上下游是一条巨大的产业链体系,在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的过程中,太原市更深层次打造的是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太原市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 (2015-2020年)》提到,到2020年太原市力争形成1家客车、1家电动汽车整车企业和5-8家关键零部件企业,电动汽车产量达到2万辆,产值达到500亿元,具备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3、提振新能源车市场

       近两年汽车市场遭遇寒冬,目前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行业发展正面临着巨大挑战。中汽协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2月份,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951辆和12908辆,同比分别下降82.9%和75.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跌破万辆,同比下降逾八成。累计方面,2020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4万辆和6万辆,同比下降63.8%和59.5%,降幅比1月扩大11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同比降幅均超过50%。此外,上一年表现较为出色的燃料电池汽车也呈一定下降趋势,但降幅明显低于行业。(备注: 2016年销量增速为53.1% )在中汽协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汽车行业的产销出现大幅下滑。生产端,企业因复工进展慢、零部件供应等问题导致产出水平低;校消费端,产品消费停滞,市场需求受到严重抑制,对上半年的汽车市场将产生重大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鼓励政策的出台和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将利好新能源汽车市场。此外,新能源车的自身特点很适合公共领域使用。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疫情影响下,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无疑也将扩大新能源车的使用范围和销售数量,同时也有助于带动私人新能源车销售,提振市场信心。此外,还有助于推动汽车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更多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易车讯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内容显示,计划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以下是意见原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构筑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紧扣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合作并重,强化整车整机带动、创新引领、应用牵引,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端化;依托龙头企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增链、稳链,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实现“一跃升四突破”:

       (一)产业规模实现新跃升。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汽车制造业的40%以上,产销规模稳居全国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千瓦时/百公里,市场推广规模全国领先。

       (三)关键领域发展取得新突破。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发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国际、国内知名的汽车品牌,打造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形成市场认可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车制造品牌。

       (五)绿色交通体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左右;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提升重载货车、工程车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汽车等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多技术路线并重,实现乘用车、商用车及专用车全系列多元化发展。

       (二)提高产业链稳定性竞争力。着力构建安全可控、层级合理、供给全市、配套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以整车需求为牵引,做强动力电池,做大电机、电控,破解“卡脖子”瓶颈及短板弱项,形成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全市汽车电动化,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相关标准和完善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整车规模

       1.扩大新能源乘用车领先优势。大力支持比亚迪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比亚迪发挥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品牌领先、市场领先优势,支持企业DM-I超级混动和纯电动并行发展,推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新车型,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依托现有基础,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和造车新势力,进一步扩大全市新能源汽车产能。鼓励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更多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车型产品,抢占市场,充分释能。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车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盖,纯电动与混合动力多路线,轿车和SUV全系列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局)

       2.推动新能源载货车规模化量产。鼓励支持陕汽、比亚迪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纯电动、氢燃料、无人驾驶重卡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针对不同用途、不同工况、不同需求,丰富系列、拓展车型、加快推广。支持专用车企业针对电动汽车特点,做好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制上市,做专做精新能源专用车。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载货车实现多技术路线并举、产品系列全覆盖、产销规模行业领先。(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车投产释放产能。支持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基地充分释放产能,依托品牌优势、营销渠道,丰富客车品种,实行定制化生产,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游观光车、通勤车等市场为重点,研发生产适应城市和农村不同使用条件、耐用、经济的城镇客车系列产品,激发现有客车企业的发展潜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车自主品牌,不断做大新能源客车制造产业规模。(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贯通产业链供应链

       1.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推动比亚迪、三星环新等企业持续放量和提产扩能,加快比亚迪刀片等新型动力电池、北汽双园等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汽车动力电池形成配套西安、供应全国,产销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发改委)

       2.培育拓展产业链体系。围绕整车需求牵引,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园区承载,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三电”核心部件企业,以及车联网、车规级芯片、汽车电子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企业,补齐短板弱项,形成自主可控、层级合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投资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区域,持续强化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优化园区“软硬件”实力,创新入园政策,不断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通过整车带动、服务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聚集发展,打造1—2个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局)

       (三)强化突破关键领域

       1.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率先应用的载体,支持和推动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跨界协同、跨领域融合。发挥全市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支持高校、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联合攻关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突破研发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应用,支持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等区域,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测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

       2.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机构、汽车企业以及制氢运氢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重点推进燃料电池电堆、超临界水蒸气制氢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应用。支持推动陕汽等整车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试验、适应性改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探索研究市场运营商业模式,加快产业化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陕汽、比亚迪、法士特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瓶颈技术,突破整车控制、车身轻量化、电动汽车底盘、动力电池设计、电池正负极材料、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智能驾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起草,引领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突出产业市场拓展

       1.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电动化。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成果,加快出租车、网约车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鼓励其带头使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稳步提升驾校和考试车辆、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2021年起,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纯电动网约车全部完成退出。鼓励渣土车、环卫车等电动化,2022年底前争取向市场投放1000辆小型电动建筑垃圾运输车;力争到2025年,渣土、环卫(中小型)、搅拌、城市客运、景区、通勤、物流、驾校和考试等车辆实行电动化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私人领域推广使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便利、不限行、充电桩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整车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加大渠道建设和促销力度、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让利消费者,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健全市场流通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并完善鉴定评估机构,不断壮大交易份额。到2025年,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力争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根。力争到2025年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50个、充电桩20000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做好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安全检测标准,逐步推动动力电池针刺试验等综合测试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管理,督促指导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和故障应急处置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防、救灾和人员疏散等重大应急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汽车产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其职,协同推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全市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汽车专项资金向我市汽车项目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进制造业强市等相关政策,继续兑现落实现行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补贴政策,实施三环内新能源物流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担保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并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我市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交通运输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训基地,提高专业技能人才实践能力。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作用,探索“订单式”人才培训机制,对操作人员加强针对性技能培训。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督查督办举措。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委联合发布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20%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具体内容如下:

       重点任务

       (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2.巡游出租车。2020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推进。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有购车补贴么

       易车讯?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并将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以及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

       《通知》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43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019年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四川省电动车补贴详细政策

       有3000元的资金补贴。

       2010年,中国政府颁布实施《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其中并未将混合动力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通知中对纯电动汽车和插入式电动汽车的补贴分别达到最高6万元和5万元,但油电混合动力产品却被归于“节能汽车”类别,只给予3000元的资金补贴。

       随着石油资源制约压力增大及环境保护日显迫切,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社会共识。但在成本、技术、市场等诸多现实要素面前,新能源车发展速度表现迟缓。而近期混合动力车的较快推进,有望成为新能源车产业及市场破题的着力点。

扩展资料

       新能源车补贴再续3年,混动车型再次“落榜”。

       财政部、工信部网站发布了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报经国务院同意,将在2013年~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应用。至此,“空窗期”长达9个月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再次启动。?

       与之前的新能源补贴政策相比,新版补贴政策有多项改进:首先,“直接补贴到企业”是新一轮补贴政策最大的亮点。

       按照《通知》,纯电动车仍然是补贴的宠儿,根据续航里程不同,乘用车最高可获6万元补贴。其中,纯电动乘用车里程8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3.5万元;15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5万元;250公里以上的补贴6万元。

       此外,新补贴政策还涵盖了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车,并明细了乘用车和商用车的区别。值得注意的是,普通版混合动力车型再次“落榜”,没有在补贴范围之内。

       百度百科-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

       百度百科-汽车节能补贴政策

       百度百科-混合动力汽车

       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四川省电动车补贴详细政策

       通知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该政策。补贴对象仍是消费者,补助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助标准则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40%。

        具体的资金补贴流程为。每年2月底前,生产企业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预计销售情况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科技、工信、发改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负责审核并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预拨补助资金。年度终了后,2月底前,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按照上述渠道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相关图表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明确,消费者如果购买一辆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可以获得5.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全文如下:

        新一轮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推出明年最高补贴5.5万元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当天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根据《通知》,消费者如果购买一辆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可以获得5.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根据通知,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准标准为,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万至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万至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万、30万和50万/辆。

        通知表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年到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到2018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20%,到2020年补助标准在基础上下降40%。

        要获得补贴,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满足四项条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在销售地区建有售后服务网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质量有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里的产品保持一致。

        为减少空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近年来中国官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广新能源汽车,包括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奖励充电设施建设等。在此影响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一季度新能源汽车生产27271辆,销售26581辆,同比分别增长2.9倍和2.8倍,远超同期汽车产销增速。(记者匡小颖)

       好了,关于“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