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_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图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打造示范区 广州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最高奖2000万

2.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3.汽车人新“规划”出台,明确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

4.5年破240亿!北京发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5.12月汽车产业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产业升级

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_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图

打造示范区 广州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最高奖2000万

       近日,记者从广州南沙区投促局获悉,未来南沙区将积极引进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领军企业和上下游合作伙伴,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南沙力争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创新高地,尽快建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南沙区投促局局长谢晓晖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南沙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吸引全球高端要素集聚南沙的重要突破口;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也是南沙区引领传统汽车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未来几年,南沙区将在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该区块占地约10km2,位于万顷沙镇西北部。按照规划,将通过发展创新型企业,打造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成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据悉,根据南沙区2017年发布的“1+1+10”政策体系,该区将对于 新能源汽车项目给予充分的产业支持:达到总部型企业标准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目前,广汽集团与蔚来汽车合资设立的广汽蔚来新能源汽车科技公司总部、小鹏汽车的金融板块广州小鹏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落户南沙,同时,还引进了专注自动驾驶技术的明星企业小马智行,推动传统汽车制造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郑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规划总面积10平方公里,是以新能源汽车和相关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郑州市正积极投资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并努力打造全国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城。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郑州市汽车产量达38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达4万辆,汽车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百分之五十二点三。

汽车人新“规划”出台,明确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

       易车讯? 近日,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其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市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

       1.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市“一张网”管理格局。推进桩网互动技术创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开发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规范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打击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各区县投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涉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用电安装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电网企业根据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做好报装、接电、供电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4.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5.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6.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7.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

       8.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优化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9.各区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及中重卡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有明确要求的新能源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0.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P+R”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公租房边角地、城市零星建设用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网约、巡游出租车充换电站;重点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冷链基地等场地建设物流车充换电站。到2025年,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3A级(含)以上景区充电桩覆盖率应达到100%;具备建设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换电站覆盖率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中国石油重庆分公司、中国石化重庆分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六)加强区县、镇街充电网络布局。

       11.加快补齐区县、镇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积极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各镇街集镇、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七)扩大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覆盖范围。

       12.加快制定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在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站全覆盖,试点建成一批35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多品牌多车型换电站联合运营,重点服务区原则上建成1座综合换电站,换电站间距不超过200公里。(责任单位: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13.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6个;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80kW,双枪功率不低于160kW。(责任单位: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14.优先对车流量较大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在渝蓉、沪渝、渝昆、沪渝南线、九永、包茂、兰海、绕城等高速线路服务区改建快充桩300个,充电电压由300—500V拓宽至300—750V;扩建沪蓉、渝宜、内环、渝广等高速线路服务区充电桩40个,单站充电桩由4个扩建至8个,单枪功率不低于60kW。(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八)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5.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九)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16.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7.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18.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会同整车生产厂商探索建立综合换电站统一技术标准,满足巡游出租、网约、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车型共享换电技术发展需求。鼓励我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19.重点区县原则上应建设1座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码头、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一)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20.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21.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2.提升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设备在线监测、故障预警等智能化、数字化支撑手段,提升平台车桩一体化监测水平。市级监测平台每月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二)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23.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换电运营企业应自查充换电设施运营状态,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冶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4.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居住社区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主导统筹推动本辖区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同步做好配套电网保障,积极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请市政府通报督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服务质量优质的充换电场站,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金融模式创新。重点推进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推进整车电池回购、电池梯次利用、V2G、充换储一体化等方面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实相关任务,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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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破240亿!北京发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随着新《规划》的出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有了可供参考的方向指引。从新旧《规划》的不同中也能看出,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从激进走向成熟务实。

       文/《汽车人》卢山

       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相比于上一个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已经过去了8年时间。这8年时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趋势、竞争格局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如何抓住发展新机遇,解决发展旧问题,《规划》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下一个十五年发展指明了方向。

       提高核心技术创新力,推动全价值链发展

       在坚持纯电驱动的新能源战略方向下,中国汽车成为全球新能源产销第一大国。但与此同时,核心技术缺少突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质量体系不够完善、废旧电池处理需要加强等问题,在快速发展的市场面前也日益凸显出来。

       《规划》对未来发展愿景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在新《规划》中,对于核心技术创新,以及以动力电池为核心的全价值链发展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方面,《规划》强调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

       与此同时,《规划》也重点提及了建设新兴产业生态的目标。以生态主导型企业为龙头,加快车用操作系统开发应用,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备受关注的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汽车人》观点:

       目前,国内车企在多种动力系统的产品上已经布局广泛,特别是动力电池方面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在关键零部件的供应链体系上,仍然对海外采购有比较严重的依赖。

       今年的全球疫情,也让中国的汽车产业意识到了无法控制供应链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下一个十五年,供应链的构建和强大势必将成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核心技术上的快速突破,更有赖于国家力量的推进,历史上举国之力推动产业发展的成功案例,正是今天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参照。因此,推进兼并重组,打造龙头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快速突破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的短板弱项已经刻不容缓。

       随着第一代电动车进入产品生命周期末端,动力电池也即将进入一波淘汰浪潮。招商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到2020年底,中国将产生约24万吨的退役锂离子电池,2022年将产生53万吨退役锂离子电池。预计到2025年,也就是“十四五”末期,中国动力锂电池退役量将超过73万吨。

       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和梯次利用需求已经迫在眉睫。一方面,动力电池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持久性的严重污染;另一方面,尽管中国锂资源丰富,但受限于工艺制约,作为动力电池核心原材料的钴和镍仍然需要大量进口。动力电池最高可以实现70%的梯次利用,可以极大缓解依赖进口的卡脖子困境,实现新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深化开放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面对目前的全球新能源竞争态势,《规划》中指出: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新能源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引导企业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推动产业合作由生产制造环节向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全链条延伸。

       《汽车人》观点:

       特斯拉一家独大、跨国车企跃跃欲试,正在严重挤压自主车企在国内的生存空间。中国汽车能否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在新能源领域实现出口的突破,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十四五”规划中,也对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高标准的市场体系,促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增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历史经验表明,惟有开放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只有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才能为中国的汽车产业以及新能源产业注入强劲的可持续发展动力。

       不搞“大跃进”,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

       《规划》表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

       相互赋能、协同发展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和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极大地增强了产业发展动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汽车人》观点:

       从之前的25%到现在的20%,新能源汽车销量目标的务实化,说明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层面正在走向成熟稳健。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受制于多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产品技术本身的发展更新;另一方面,是基础配套设施普及完善。此外,也包括整个供应链的健康状态,都对这个产业产生着巨大影响。

       不搞销量上的“大跃进”,而是从构建协同发展的格局入手,帮助整个产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以新能源为“抓手”,打造面向未来出行领域的整体生态体系,更有利于新能源作为国家战略的长期远景目标达成。(文/《汽车人》卢山,部分来源网络)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2月汽车产业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产业升级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加,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愈发凸显,成为中国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除了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优秀的环保性能和能量转化效率,续航里程长,同样是未来汽车工业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10月29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规划》内容显示,2025年前,北京市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240亿元。

       5年推广突破1万辆

       此次《规划》设定两个阶段目标:

       第一个阶段:2023年前,培育3至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85亿元;

       第二个阶段:2025年前,培育5至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240亿元。

       业内专家认为,氢能是有效促进交通工业等领域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氢燃料电池汽车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汽车动力转型的重要方向。

       据了解,经过10余年的培育和创新,国内初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性产业集群,为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破除机制障碍,形成有力措施,北京市将强化政策引领和产业培育,在燃料电池汽车供给面,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打造全球领先、国内尖端、区域协同、辐射发展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高地。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我国氢燃料汽车累计保有量7200辆,基本都是商用车。这与油车、电车的数字相差甚远。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充分发挥科技、产业、人才优势,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高地。

       “一环一轴两区多点”布局

       布局上,《规划》明确指出,北京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将采用“一环一轴两区多点”的空间布局。

       其中,“一环”是指立足京津冀协同,发挥房山区、天津和河北张家口区域的资源优势,形成多渠道、一体化环北京供应链;

       “一轴”将依托海淀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构建全国领先的氢燃料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标准;

       “两区和多点”是指在延庆和昌平作为北部重点示范区、大兴为南部重点示范区的基础上,逐步拓宽全市范围内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运行区域,带动跨区域的物流、长途客运等重点发展领域潜力的释放,形成多点覆盖,经济区域联动的发展态势。

       作为北京南部高端制造业的重要承载区,大兴区将积极落实北京市产业规划布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引领区为目标,建设国际标准、世界一流的氢能示范区。

       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位于北京南部中心位置,毗邻大兴国际机场、京东“亚洲一号”等重要交通枢纽,氢能应用场景广泛;嘉清新能源、明天氢能等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高成长企业落户,清华工研院、水木博展、海珀尔等具有丰富氢能产业资源的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入区发展,基本形成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产业基础雄厚。

       示范区可享受中关村、国家创新政策及临空区、自贸区、综保区“三区叠加”政策,已建立首期规模20亿的氢能产业基金,将投资氢能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类项目。

       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一期拟建设日加氢3.6吨的全球日加氢量最大的示范站。今年年底,大兴将完成加氢示范站和体验展厅建设。明年6月底,氢能产业园区也将完成总体改造。

       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借助冬奥举办的有利时机,构建京津冀地区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开放平台,深化科技研发和项目合作国际化交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产业化落地,通过在货运物流、公共交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引领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普及之路任重道远

       纵观整个行业,目前,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面临诸多瓶颈。第一个瓶颈是加氢站,第二个瓶颈是成本高,第三个瓶颈是进口依赖,第四个瓶颈是大批量使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匹配。

       受制于燃料电池技术瓶颈与供氢产业未成熟,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商用车应用领先于乘用车。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中国氢能源产业处于重要的发展窗口期,虽面临不少挑战,也迎来诸多机遇,一旦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取得突破,中国能源危机或将缓解大半。

       值得一提的是,布局氢能十多年的北汽福田已牵头联合产业链优势资源,创办了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北清智创将专注氢燃料商用车领域,打造全国第一家燃料电池商用车全栈式解决方案供应商,优化产品资源,降低成本,实现全产业链服务。

       此次《规划》的发布,表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这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另外,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将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也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亿欧导读?]?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在国家政策层面,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成为未来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纲领性文件,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引方向。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此次纲领性政策强化导向作用,突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并鼓励传统车企及新能源车企持续主动发力。

       以“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纯电动汽车逐步成为主流的同时,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场景应用,协同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齐驱发展。

       另外,工信部在12月公布了第28和第29两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此举将推动车企加速产品更新迭代,对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地方层面同样涉及较多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比如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在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在部分区域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放宽新能源汽车摇号政策,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

       以下是2019年12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19年10月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力、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工信部发布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05户,新产品共计3132个,其中包括特斯拉TSL7000纯电动轿车。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14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681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5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8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的2972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2521个、摩托车产品443个、三轮汽车产品8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并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其中,长城汽车的欧拉R1、欧拉R2,比亚迪M3、纯电动城市客车,长安汽车逸动E-Life,上汽集团Marvel?X,亚星客车、宇通客车的纯电动城市客车等车型入围。在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中,共有183款包含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被撤销。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12月20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批次《目录》包括301款车型,其中节能型汽车43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半优惠),新能源汽车258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

       1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其中,中国制造特斯拉Model?3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据悉,第二十九批共涉及202款车型,纯电动汽车176款,包含东风风神E70、标致e2008、欧拉R1、北汽EU5、威马EX5400、广汽丰田C-HR、五菱宏光S?EV、哪吒U和特斯拉MODEL?3等纯电动乘用车27款、纯电动客车64款、纯电动货车10款,纯电动专用车7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款,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4款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款;燃料电池汽车16款,包含燃料电池客车7款、燃料电池专用车7款,燃料电池货车2款。

       地方政策

       宁夏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山东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钦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12月12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青岛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2月13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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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规划”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